各市、州民政局社管科,全省性社会组织: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函〔2025〕2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通过民政部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各种方式向全国各地下发,四川省社会组管理局也同步以各种渠道转发,为做好我省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阶段
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分配给四川的“地方性社会组织服务民政民生示范项目(5个)”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示范项目(1个)”共计6个,全省范围内符合《实施方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均可在线申报,其中,各市州(县市区)所属社会组织须获得市州民政局同意及推荐,全省性社会组织自行申报。
二、初审阶段
在线申报截止后,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将组织民政厅相关处室和专家进行初审,确定名单后报民政部评审,通过后按《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立项执行。
三、相关要求
在线申报完成后的社会组织打印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资料参加初审,并于2025年6月11日前将纸质资料一式五份报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222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
报送资料包含:
1.在线填报系统中打印的纸质版项目书(申报提交版本),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2.盖有2023年度检查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配套资金承诺书;
4.各市州(县市区)所属社会组织须同时提交市州民政局推荐意见函。
联系人:戴静 ,联系电话028-84423105
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