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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2025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市(州)民政局评估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5A级社会组织,可由市(州)民政局推荐参加省级评估。


(二)2023年12月31日前在四川省民政厅登记成立,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


(三)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全省性社会组织。


(四)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2年的全省性社会组织。


(五)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参与更高等级评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根据评估工作实际安排确定。


二、不予评估的情形


(一)未参加上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二)上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


(三)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四)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五)两年内有被降低评估等级情形的,三年内有被取消评估等级情形的。


(六)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七)未按规定成立党组织,以及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的。


(八)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类型、参评赛道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具体评估指标在官网通知附件处下载。


四、报名程序


社会组织可登陆四川省民政厅官网或在钉钉咨询群(群号:100495028431)下载《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附件1)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评价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评价表和登记证书盖章复印件扫描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243162151@qq.com。


已取得市(州)5A等级的市县级社会组织,下载《社会组织评估市(州)民政局推荐表》(附件3),填写完毕后将推荐表和登记证书盖章复印件扫描电子档发送至邮箱(同上)。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


五、其他事项


申评社会组织要安排1名联络员加入“2025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群(群号:100495028431),入群后将个人名片统一改为“单位+姓名”。各社会组织要精心组织,积极准备。社会组织评估资格经审查通过后,不得退出评估工作。


咨询电话:02886149922,咨询群:100495028431。


监督电话:0288442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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